新媒體:一些問題? | New Media: Some questions?

celebra

許多人選擇從19世紀中葉的攝影術開始談新媒體,也有人較認同1920-1950年間在歐美陸續出現的融合科學技術的藝術型態,認為那才是新媒體藝術的開端,當時的作品如Jean Tinquely在1960年創作的動力雕塑「向紐約致敬」(Homage to New York),被認為具有當代新媒體藝術的雛形與樣貌。這篇文章僅簡述我對新媒體的認識。

Jean Tinguely Homage to New York 1960

 Jean Tinguely  向紐約致敬  1960 (歷時27分鐘的機械裝置表演,表演後自動摧毀,當時觀賞者還可將作品殘骸帶回家)

從「新媒體」這字面上來看,可明白新媒體藝術的概念來自於對媒體與藝術的討論,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闊。媒體(Media)是媒介(medium)的複數型態。根據牛津辭典,「媒介」釋義為:「某物賴以生存或活動或傳播的介質或環境」。藝術家為了呈現上的需要,自古意來都必須使用「媒介」(medium)來創作,如我們較熟悉的油畫、水墨、紙、土等都是媒介。媒介是藝術家再現心境、寄託情感,表達洞見使用的介質。然而檢視過去,不難發現「媒介」在藝術史上就如同明星偶像一般起起落落。他們出現的方式各自不同,也沒有固定的生態週期。媒介們被發明;被使用;然後被取代,很少有媒介能維持長久地被使用下去。

例如,隨著印刷科技發展的版畫藝術,就是很好的例子。在西元16世紀,盛極一時的木刻版畫(Intaglio)被銅凹版畫(Etching)創造出的細膩描寫效果所取代。而在19世紀,因應發行報紙對成本及速度的需求,平版技法又幾乎完全取代了銅版,成為更具經濟效益的印刷技法。這些媒介在當代版畫藝術多元發展的狀態下,又被呼喚起,再一次被使用、被觀賞,以一種遠離實用面向的超然角度。

可見,媒介本身呼應著不同時代的需求。它們不僅是一個時代科學與技術的標記,也能印證當下的生活。若從藝術創作的角度來使用媒介,則媒介在不同的時間點,召喚著屬於那個時代背景的美學和知識。

再回到新媒體,也回到我們所處的時代。

現在的資訊爆炸、影像即時流通,數位科技壓縮了空間與時間,這使得單一媒介再也無法滿足藝術家對原創性的需求。我們看到的不只是現象,還有現象經過轉化後的現象。我們體會自然生態,還同時體會虛擬出的自然生態。所以,原有的medium變成了複數的media,藝術家也發展出更豐富也更多元的創作方法。例如,當代新媒體藝術家David Bowen在2010年的創作:「遙遠一方之水(Tele-Present Water, 2010)」就利用美國國家海洋與大氣研究中心在阿拉斯加島海平面上讀取到的即時數據來控制眼前的木條結構,即時把遠方的海面波浪數據,用象徵性的方法呈現在美術館裡。這時候,一件作品是不是雕塑、具有甚麼視覺上的美感,彷彿都是其次的問題。因為,這時候討論的重心反而在於,這件作品,相較於過去的作品,有甚麼不同的地方?它如何與當下的科技結合?我們可以說,新媒體藝術的討論,通常圍繞著新科技帶給觀眾的美感經驗與思考能力,這些經驗如同過去的傳統媒介,可以是情感的、象徵性的、隱喻的、寫實的、抽象的

於是,新媒體的「新」 (New),像是某種宣告,揭示了藝術家對新媒介的挑戰、掌握與實驗。在媒體無法長久實用的前提下,新媒體藝術因此不是指涉某種材料或觀念,而是一個隨時求新、更新的範疇、也是隨時變動的領域。它讓材料本身,成為藝術家追尋原創性的必然方法。

然而,「新」代表著突破、原創、勇敢,但同時也是最大問題:每一位創作者都應該理解,一種媒材的思考與呈現,需要時間和情感的累積;一件長久存在的「經典」作品,也必須仰賴技術與實作的堆砌。若一個藝術家不斷追尋新的視覺技術,他/她與材料的情感要如何累積呢?他/她的技術要如何累積?許多新媒體藝術家的創作,就是不斷地學習新的軟硬體與技術,如此盲目追求,會不會反而離深刻的創作更遙遠呢?從一些新媒體藝術家的創作中,我們是否能感受到他們也發現了問題?藝術家們是否有在思考著如何讓新型態的藝術,也具有深刻的思考與人文精神?我相信新媒體藝術在強調科技與美學的融合前提下,這是必須討論的,也唯有經過對這個觀念的思考,我們才能真正找到藝術家與工程師合作的原因。

Bill_Viola_OceanWAShore

比爾維歐拉Bill Viola | Ocean without a shore  2011 (Bill Viola擅長使用錄像媒材探討生死、靈魂、時間與空間等宗教題材) — 「我的作品,是我個人發現事物和體會生命的中心,而錄像創作,就好比是我身體的一部分,它已經結合了我的直覺和意識。」 (Bill Viola)

Bill Viola的創作常與宗教性的經驗相關聯,他的創作敘述中也充滿著靈性的文字。然而,這些藝術家主觀經驗的描述,是否能透過影像科技,再現、反映於觀賞者的心中?影像科技是否讓經驗有加分的效果,是否產生了獨一無二的思考?這個問題的回答想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作為媒體(media),這些影像、聲音、裝置,就是觀賞者的經驗。它們的品質、力度,就如同過去油畫作品中的色調、立體感一樣重要。使用的科技是否為最前端的科技是次要的,因為首要的問題在於我們要產生甚麼品質的經驗。在藝術思考與科技媒介中間,我們常感覺不好拿捏的原因,還包含了新媒體科技往往是觀眾已經熟悉的經驗:例如觀看液晶螢幕、觀看動態的影像等。如此一來,要產生獨一無二的在場經驗、事件性的體會,就更加不容易。

十多年前藝術家在螢幕上探索的效果(如3D虛擬實境、2D濾鏡),現在都能用Photoshop、Maya快速地做出來。這讓我們了解,使用新媒體作為藝術性表達的工具,不能落入賣弄科技、追求科技的無意義循環中。科技的目標在於普及快速,而藝術經驗則追求內在、情感、意識、思維等更深層的東西。